车削聚氨酯密封件
(1) 聚氨酯密封件应储存在常温干燥处,储存室温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密封件绝对不能靠近热源,如供暖加热设备、烤箱等存放;
(2)储存室内照明要用普通的白炽灯,不得用荧光灯、水银蒸气灯,室内不得有高压电器、电动机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装置;
(3)周围环境不能有水,不能潮湿,储存室内不得有湿气凝结,聚氨酯密封件遇水发生水解反应,尤其是刚生产出来的产品,密封件内部化学反应尚未完全停止,遇到水气就会发生许多不良的化学反应,极大地降低聚氨酯密封件的强度;
(4)聚氨酯密封件应远离油烟、粉尘、水雾、灰尘等;
(5)避免放在空气流畅、对流较大的地方;
(6)聚氨酯密封件不应与油脂、溶剂、洗涤剂等化学制品接触,若确要清洗时,要用水和中性洗涤剂洗,在室温下晾干,禁止用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烃类溶剂;
(7)聚氨酯密封件存放时,不准堆放、吊放、挤压、拉伸,不准用细绳、铁丝等穿拴悬挂,以免变形;
(8)聚氨酯密封件可存放在聚乙烯塑料袋或锡纸等防潮湿袋内,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可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9)产品应按规格型号分类摆放 ,并标明生产日期先后顺序,生产要随时按需方要求规格适当调整进度,保证及时提供所需规格的产品;任务不紧时,要生产一些常用规格的产品作为备件,但也要防止库存过多而造成积压;
(10)对库存物品保管期限超过 0.5 a 的密封件,要抽样进行性能检验,不合要求的应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聚氨酯密封件包装
(1)密封件应有识别标志。通常采用字母和数字标在密封件表面非工作面上,但不得影响密封件的使用。标志应醒目、清晰、大小适宜,不宜在密封件上做标志时,应在包装箱(盒)上做详细标志。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及生产检验批号、商标等;
(2)原则上同批次、同规格的 产品应当装在一个包装内。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清洁、无污物、无灰尘、无油污等。装箱时,要随时检验产品质量,核对型号规格,防止装错或将不合格品混入。包装时要保护好密封唇部,不宜在密封件的任何部位进行捆扎或拴系,防止尖锐物品损伤密封件及包装。常用包装可用质地较硬较厚实的纸箱、纸盒、纸袋以及编织袋、塑料袋等,包装要做到结实、牢固、轻便,便于搬动或储运。包装箱内应附有密封件产品合格证、装箱单,装箱完毕核对其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即可封包。封包时不宜用力过大,也不宜包装过松,防止发生包装变形及散包。包装箱表面要在醒目的地方标明所装物品的名称、数量及规格。如果属于要发运的货物,发运箱上要注明该货物发运的始发站和终点站;
(3)密封件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避免受到挤压、扔摔、撞击,运输过程中防止日晒和雨淋。储运放置中,若需堆放,堆放不宜过多、过重、过高,防止损坏下部的包装及其中的物品。聚氨酯密封件从储存包装到运输整个过程中要时刻注意避免高温潮湿,不能挤压,以免引起密封件变形;
(4)密封件在投入使用前,还应复检,尤其对工作面要重点检验,确保质量。如果用作临时用短期存放的储存室温度不是常温,该批密封件还应在常温空间下充分存放,使其温度接近室温后,才能使用,否则会影响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