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認定
初步判斷爆燃是由鎂粉等金屬粉塵被引燃引發(fā),這些物質附著性較強,裹在人身上難以甩脫。這導致大部分人燒傷面積超過90%,傷勢最輕的燒傷面積也超過50%,幾乎所有人都是深度燒傷。
警方控制
2014年8月2日上午發(fā)生爆炸的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兩名企業(yè)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已被警方控制協助調查,具體事故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最高檢介入
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派員趕赴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現場,與江蘇省檢察院、蘇州市檢察院、昆山市檢察院等三級檢察機關一起勘查事故現場,分析研究檢察機關介入事故調查的方案和措施,協助政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責任認定
2014年8月4日由事故調查組確定,粉塵濃度超標,遇到火源發(fā)生爆炸,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責任主體是中榮金屬制品公司,主要責任人是企業(yè)董事長吳基滔等。當地政府領導責任和監(jiān)管責任落實不力。
責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昆山“8.2”爆炸事故涉事企業(yè)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經理吳升憲,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于2014年8月7日被昆山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